东坡易传 - 第 35 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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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涣汗,其大号;涣,王居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王居无咎”,正位也。
“汗”,取其周浃而不反也。宗庙既立,亨帝之位定,而“大号”令出焉。其曰“涣,王居”,何也?《彖》曰:“王假有庙,王乃在中也。”涣然之中,不知其孰为臣、孰为主①;至于有庙,而天下始知王之所在矣,故曰“涣,王居”,言“涣”之中有王居矣。
【校注】
①孰为臣、孰为主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孰为主、孰为臣。”
上九:涣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涣其血”,远害也。
上九求六三,必与九二争而伤焉;“涣其血”,不争也;九二“刚来而不穷”,不可与争者也。虽不争而处争之地,犹未免也,故去而远出,然后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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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 卦 (第六十)
坎上
兑下
“节”,亨。苦节,不可贞。
《彖》曰:“节,亨”,刚柔分而刚得中。
“刚柔分”者,“兑”下而“坎”上也;“刚得中”者,谓二、五也。此所以为“节,亨”也。
“苦节,不可贞”,其道穷也。
谓六三也。
说以行险,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。
谓九二也。“兑”施“节”于“坎”,故曰“说以行险”。
天地节而四时成。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。
《象》曰:泽上有水,“节”;君子以制数度、议德行。
“数度”者,其政事也;“德行”者,其教化也;皆所以为民物之“节”也。
初九:不出户庭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不出户庭”,知通塞也。
九二:不出门庭,凶。
《象》曰:“不出门庭,凶”;失时极也。
“节”者,事之会也。君子见吉凶之几,发而中其会,谓之“节”。《诗?东方未明》,刺无节也。其诗曰:“不能晨夜,不夙则莫。”言无节者不识事之会,或失则早,或失则莫也。“泽上有水,节”,以泽节水者也。虚则纳之,满则流之,其权在泽。初九、九二、六三,“泽”也,节人者也;六四、九五、上六,水也;节于人者也。节之于初九则太早,节之于六三则太莫,故九二者,施节之时、当发之会也。水之始至,泽当塞而不当通;既至,当通而不当塞。故初九以“不出户庭”为“无咎”,言当塞也;九二以“不出门庭”为“凶”,言当通也。至是而不通,则失时而至于极,六三是也,是祸福之交、成败之决也。故孔子曰:“君不密,则失臣;臣不密,则失身。几事不密,则害成。”
六三: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不节”之“嗟”,又谁咎也?
咨嗟而节之,以为不可不节也。九二之节,节于未满。节之者乐见,节者甘焉。六三之节,节于既溢;节之者嗟,见节者苦焉。若节者人之所不能堪,而人终莫之咎者,知六三之不得巳也。嗟者,不得已之见于外者也。
六四:安节,亨。
《象》曰:“安节”之“亨”,承上道也。
六四承节于九五,在其上不在其身,故六四安焉。
九五:甘节,吉;往有尚。
《象》曰:“甘节”之“吉”,居位中也。
畜而至于极,然后节之,其节也必争。九二施节于不争之中,此九五之所乐也,故曰“甘节”。乐则流,甘则坏;故以往适上六,阴阳相配、甘苦相济为吉也。
上六:苦节,贞凶;悔亡。
《象》曰:“苦节贞凶”,其道穷也。
《易》有“凶”而“无咎”者,“大过”之上六、“困”之九二是也;则未有“凶”而能“悔亡”者。亦如人之未有既死而病愈者也。上六“贞凶、悔亡”者,何也?“凶”者六三,“悔亡”者上六也。是以知“节”者在“坎”,而见“节”者之在“兑”也。六三施苦节于我,出于不得已则“无咎”,以是为正则凶矣,而我“悔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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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孚 卦 (第六十一)
巽上
兑下
“中孚”,豚鱼,吉。利涉大川,利贞。
《彖》曰:“中孚”,柔在内而刚得中,说而“巽”,孚乃化邦也。
“中孚”,信也。而谓之“中孚”者,如羽虫之孚,有诸中而后能化也。羽虫之孚也,必柔内而刚外,然则“颐”曷为不“中孚”也?曰:内无阳不生,故必柔内而刚外,且刚得中,然后为“中孚”也。刚得中则正,而一柔在内,则静而久,此羽虫之所以孚天之道也。君子法之,行之以“说”,辅之以“巽”,而民化矣。
“豚鱼,吉”,信及豚鱼也。
信之及民,容有伪;其及豚鱼,不容有伪也。至于豚鱼皆吉,则其信也至矣。
“利涉大川”,乘木舟虚也。
《易》至于“巽”在上而云“涉川”者,其言必及木。“益”之《彖》曰:“木道乃行。”“涣”之《彖》曰:“乘木有功。”“中孚”之《彖》曰“乘木舟虚”,以明此“巽”之功也。以“巽”行“兑”,乘天下之至顺而行于人之所说,必无心者也。“舟虚”者,无心之谓也。
“中孚”以“利贞”,乃应乎天也。
天道不容伪。
《象》曰:泽上有风,“中孚”,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化邦之时,不可以用刑。
初九:虞,吉;有它不燕。
《象》曰:“初九虞吉”,志未变也。
“虞”,戒也,燕安也。六四,初九之应也;而近于五,为五所挛。所谓“它”也,六四不专于应,而有心于五,其色不安,此必变者也。初九及其未变,而戒之不轻往应,则远于争矣,故“吉”。
九二:鹤鸣在阴,其子和之;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。
《象》曰:“其子和之”,中心原也。
此“中孚”也,而爻未有能“中孚”者也。“中孚”者必正而一、静而久,而初九、六四,六三、上九有应而相求,九五无应而求人者也,皆非所谓正而一、静而久者也。惟九二以刚履柔,伏于二阴之下,端欲无求而物自应焉,故曰:“鸣鹤在阴,其子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