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坡易传

东坡易传 - 第 9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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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用师,相克矣;而不能散其同,此所以知二、五之诚同也。二,阴也;五,阳也;阴阳不同而为“同人”,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。君子出、处、语、默不同而为“同人”,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。苟可必也,则虽有坚强之物,莫能间之矣。故曰“其利断金”。兰之有臭,诚有之也;二五之同,其心诚同也;故曰“其臭如兰”。
   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  《象》曰:“同人于郊”,志未得也。
  物之同于“乾”者已寡矣,今又处“乾”之上,则同之者尤难。以其无所苟同,则可以“无悔”;以其莫与共立,则“志未得也”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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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 有 卦 (第十四)
  离上
  乾下
   
  “大有”:元亨。
  《彖》曰:“大有”,柔得尊位,大中。而上下应之,曰“大有”。
  谓五也。“大”者皆见“有”于五,故曰“大有”。
  其德刚健而文明,应乎天而时行,是以“元亨”。
  《象》曰:火在天上,“大有”。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
  以健济明,可以进退善恶,“顺天”之“休命”也。
  初九,无交害,匪咎;艰则无咎。
  二应于五,三通于天子,四与上近焉;独立无交者,惟初而已。虽然无交之为害也,非所谓“咎”也。独立无恃而知难焉,何咎之有?
   《象》曰:大有初九,“无交害”也。
  明惟初九为然也。
  九二:大车以载,有攸往,无咎。
  《象》曰:“大车以载”,积中不败也。
  “大车”,虚而有容者,谓五也。九二足以有为矣,然非六五虚而容之,虽欲往,可得乎?“积中”,明虚也。
   九三:公用,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  《象》曰:“公用,亨于天子”,小人害也。
  九三以阳居阳,其势足以通于天子。以小人处之,则败矣。
   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  《象》曰:“匪其彭,无咎”,明辩晢也。
  “彭”,三也;九四之义,知有五而已。夫九三之刚,非强也;六五之柔,非弱也。惟明者为能辨此。
   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  《象》曰:“厥孚交如”,信以发志也;“威如”之吉,易而无备也。
  处群刚之间,而独用柔,无备之甚者也。以其无备而物信之,故归之者交如也。此柔而能威者,何也?以其无备,知其有余也。夫备生于不足,不足之形见于外,则威削。
   上九: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
  《象》曰:“大有”上吉,“自天祐”也。
  曰“祐”,曰“吉”,曰“无不利”,其为福也多矣。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,而象又因其成文,无所复说。此岂真无说也哉!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。夫两刚不能相用,而独阴不可以用阳,故必居至寡之地,以阴附阳,而后众予之,“履”之六三、“大有”之六五是也。六三附于九五,六五附于上九,而群阳归之。二阴既因群阳而有功,九五、上九又得以坐受二阴之成绩,故“履”有不疚之光,而“大有”有“自天”之“祐”,此皆圣贤之高致妙用也。故孔子曰:“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。是以‘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’”。信也,顺也,尚贤也,此三者,皆六五之德也。“易而无备”,六五之顺也。“厥孚交如”,六五之信也。群阳归之,六五之尚贤也。上九特履之尔。我之所履者,能顺且信,又以尚贤,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?故曰“圣人无功,神人无名”,而“大有”上九,不见致福之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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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谦 卦 (第十五)
  坤上
  艮下
   
   
  “谦”,亨。君子有终。
  《彖》曰:“谦,亨”。天道下济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
  此所以为“谦、亨”也。
  
  天道亏盈而益谦,地道变盈而流谦,鬼神害盈而福谦,人道恶盈而好谦。谦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,君子之终也。
  此所以为“君子有终”也。不于其终观之,则争而得、谦而失者,盖有之矣。惟相要于究极,然后知谦之必胜也。
  
  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“谦”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
  “裒”,取也。“谦”之为名①,生于过也,物过然后知有“谦”。使物不过,则“谦”者乃其中尔。过与中相形,而“谦”之名生焉。圣人即世之所名而名之,而其实则归于中而已矣②。地过乎卑,山过乎高,故“地中有山,谦”。君子之居是也,多者取之,“谦”也;寡者益之,亦“谦”也。
  【校注】
  ① “谦”之为名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一之为名”,误。
  ② 归于中而已矣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反中而已矣”,误。
  
  初六:谦谦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  《象》曰:“谦谦君子”,卑以自牧也。
  此最处下,是“谦”之过也。是道也,无所用之,用于“涉川”而已。有大难不深自屈折,则不足以致其用。“牧”者,养之以待用云尔。
  
  六二:鸣谦,贞吉。
  《象》曰:“鸣谦贞吉”,中心得也。
  雄鸣则雌应,故《易》以阴阳唱和寄之于“鸣”。“谦”之所以为“谦”者,三也:其“谦”也以劳,故闻其风、被其泽者,莫不相从于“谦”。六二,其邻也;上九,其配也;故皆和之而鸣于“谦”。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,虽微九三,其有不谦乎?故曰“鸣谦”,又曰“贞吉”。“鸣”以言其和于三,“贞”以见其出于性也。
  
  九三:劳谦,君子有终,吉。
  《象》曰:“劳谦君子”,万民服也。
  “劳”,功也。“谦”五阴一阳,待是而后为“谦”,其功多矣。“艮”之制在三,而三亲以“艮”下“坤”,其“谦”至矣,故曰“劳谦”。劳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非独以自免而已,又将以及人,是得“谦”之全者也。故《彖》曰:“君子有终。”而三亦云。
  
  六四:无不利,撝谦。
  《象》曰:“无不利,撝谦”,不违则也。
  是亦九三之所致也。二近其内,有配之象,故曰“鸣”;四近其外,三之所向,故称“撝”。以柔居柔,而当三之所向,三之所撝,四之所趋也。以谦“撝谦”,孰不利者?故曰“无不利”。
  
  六五:不富,以其邻;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  《象》曰:“利用侵伐”,征不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