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虚中命书 - 第 4 页
主本保合未有贫贱之人,时日乖违岂有久荣之理。主本保和相育为贵,年克日减力也,日克年虽主贵气,亦多迪剥,况日时俱克于年,乖离尤甚也。
三元入墓日时自旺,虽运并绝逢鬼,鬼亦不能取。本人墓中却主相辅,行在旺乡虽逢并绝更来加身,命虽灾而未至死厄。
四柱集旺运逢于禄马,禄马无用。三元四柱俱到旺处,或生时又使过,若曾发禄于闲地,虽逢禄马而必灾。
过与不及游移颠倒,气数中庸应期而发五行喜刚柔得中,三命忌盛衰太过。
方信阳唱阴和,须分干正支邪。阴静阳从,更忌禄衰鬼旺。如乙酉得甲辰,虽天地合却甲喂辛见乙畏酉金火畏死地逢子也。又如戊逢癸亥,是干正支邪,戊午丙子支正干邪,然水火阴阳相和,则不如干合为正也。又如丙辰见中为禄衰,土逢壬为鬼丁,人见乙卯癸卯之类。
必死有生,凶中反吉。如庚子见丁卯,死而得生。甲子见戊寅,凶中反吉。
旺衰之理审量生克,轻重之名须识向背。三元旺地畏忌衰处好生须临时审其轻重,如壬申癸酉本重,壬寅癸卯本轻,却取轻重扶持为用,始分向背之力气。
轻得地而可敌重衰,重无地而制之轻败。如土制水,则丙辰丁巳之土,能制丙子癸亥之水也。壬申癸酉之金虽重,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,虽金重亦受制于火,盖火向旺金绝方也。
各衰各旺,轻重自然。如辛卯见癸酉,戊午见丙子,乃旺处相敌,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。甲寅水见庚午,辛未土力气各衰,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矣,余准此。
守凶煞者在其尊者制其卑,生克交加应得先者令其后。吉神凶煞四柱先后干神可制支煞,更分生克之理。
五行相敌,二凶一吉。五行相敌,轻重相等,遇鬼二则为凶,一重为鬼,犹凶中反吉。
复以轻重之理,方得贵贱之原。须以六十纳音支干轻重取衰旺制度,方定贵贱也。
至如体轻用重不免漂沉,本重末轻广谋自胜,主客从容优游享福。如庚午辛未土本轻也,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,是本轻用重反散流也。辛未年,壬辰月,甲申日,甲戌时,此正应体轻用重之格,如庚子辛丑土见癸巳乙卯,是本重广谋自负之人也,五行主客轻重等,以制用有法,水土和柔,金火平适则康宁。
水得水多,则沉潜伏溺,小巧多权,苗而不秀,声誉汪洋。然而富贵则无变通,而势不峥嵘矣。
水得火多,则崇礼贪饕,自恃深虑多忧猛断后悔。水遇火多,其性如此,不妨名利也。
水得木多,则流而不止,执志反柔,临事汗漫,奢俭失中。水生木,木克土,土散而无止故此情性也。
水得金多,则本末常安多得资援,好义不实智大多淫,智胜义负则性灵强。水得土多,则沉静执塞,内利外钝,忍妒多恨,信义无决此论五行之性不取神煞论也。
火得火多,则崇礼义泊,明外昏内,自华而俭,既旺既己,不可速达。火星暴而无制,福至则祸来连。
火得火多,则崇礼义泊,明外昏内,自华而俭,既旺即己,不可速达。火星暴而无制,福至则祸来连。
火得木多,则自恃威福,聪明志懦,动思依辅,静则志明,好辩是非。仁与礼不足虽和而多忘。
火得金多,则志不自胜,好辩而刚,礼义失中,直而招谤。火金两强,故多克辩。
火得土多,则立用沉密,利害敢为,言清行浊,执不通变。火绝得土,土蔽火光,故所适不变利。
火得水多,则为德不均,巧而忘礼,多易多难,摭取艰险,计深反害。水火未济,多智多伤。
火得木多,则柔懦泛交,曲直自循,多学不实,聪明华沽。木主仁柔,色以表形。
木得金多,则克制憔悴,刚而无断,静思悔动,誉义不常。义胜于仁,反吝于心。
木得土多,则取舍自信,华而不奢,体柔伏刚,言必鉴人,智不自胜。仁轻信过,无礼节也。
木得水多,则漂流不定,言行相违,处吉不宁,趋时委曲。木华水智,故多顺取。
木得火多,则驰骋聪明,好学不切,礼繁义乱,明他害己,善恶决发。火得木而炽,木无以自容。
金得金多,则刚直尚勇,见义必为,过不自知,忘仁好义,思礼好胜。金重欲火故思礼。
金得木多,则辩分曲直,利害兼资,置德怀忿,朋友失义。仁义相伐必有所失。
金得火多,则口才辩利,好礼忘义,动止宽和,中心鄙吝。火胜于金,有义礼也。
金得水多,则计虑不深,为人无恩,临事龌龊,或是或非。水重金藏,多计无刚。
金得土多,则失中有成,口俭心慈,作为暗昧,多处嫌疑。金蔽土中,则求之者成。
土得土多,则重厚藏密,守信容物,或招毁谤,恩害敢为。土虽守信,深厚难知。
土得金多,则信而好义,刚而多躁,不能持重,庶事无容。金上争丽,两不自持。
土得木多,则形劳志大,杂好狂徒,用柔爽信,曲直党情。木克土则信亏。
土得火多,则施义忘亲,外明少断,奢俭失中,好礼口惠。土得火助,信有所毁。
土得水多,则贪功好进,泛顺伏机,志善若昏,爱恶无义。土虽克水,水多则土失信。
诚能以此更分轻重明作为之,性情消息盈虚依于祸福,然后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论性情,而复推祸福正气无刑。如庚禄在申气当用甲,如诸位中不见庚之刑甲,或他位见甲,即为无庚是也。
名背之半不见正录,如得己而无乙,亦是所谓得一分三之说,虽背正禄必为福。
马无害,禄无鬼,食无亡,支合无元干,禄无厄。如甲子得丙寅为马见壬午及水在丙寅六合破利之上如不见正气,却见他干在禄位,其禄干亦要无鬼也。倒食顺食皆要无空亡亡神也,支神名合要无元辰,十干合处要无六厄。
旺无丧,衰无吊,妻无刃,财无飞,孟无孤,季无寡,生无劫,死无败。如癸丑木命不要卯,此则旺无丧。如壬午木命不要辰,此则衰无吊。用制阴为妻不可在羊刃上,故妻欲无刃。命后四辰曰飞廉,我克者为财不可犯之。四孟之人不得见孤辰在命,四季之人不得见孤宿在地。长生处要不值劫煞,如乙巳丁酉乙丑见寅是也。死处忌见八败沐浴金神。
火无水,水无土,土无木。木须金,金须火。火无水降亦能自润,水无土壅莫不成流,土无木制旷野安然。木须金克可以成材,金无火锻,不能成器。
体重须鬼,禄轻须官,刑虽全,败虽孤,夫须鲜,妻须倍,吉须显煞,凶须沉昧,天盘须会,地带须连。五行本重须鬼损裁。禄轻须官,如甲人禄位虽辛亦贵。四柱之刑各须全见,八败之地不畏本气在孤病。夫须鲜者已不可见甲众也。妻须倍者甲见已在旺地也。五行在吉神方须显然见其清气。凶位见五行须得凶煞沉昧,斯能无害。甲丙庚壬须左右朝揖是天盘须会也。亥子丑寅卯须交连左右,是地带须连也。
干全顺则为清,气完和者为贵。如甲乙丙丁戊为十于全,须岁胎月日时顺,则为清,如水在申子辰中,或在女子丑中制用,气完乃为贵。
阴附阳带岁则富贵,阳合阴背本则虚浮。阳支互合,阴干不来朝命,及本向衰则无有用也。
应凶观空而无空,旺相得空而尤利。应煞害刑在空亡无合动不为凶也,旺相处明暗合,或逢天月德见空亡亦吉。
至若空亡有用,赖虚中而有应。夫响之有声,莫非中虚也。至若钟鼓之声,虚中则击而呜远,若实之则不应。是以大人之命,要虚中德必居空,空自旺有用,乃有大声之应器也。
库中鬼勿取生旺继衰殃。当生旺者,更引旺处福与祸并库中之鬼,如甲见辛未,金见己丑。
木本离而化薪,金趋坎而育水。木见火多或木重运至离宫,则化柴薪也。虽金生于水,然子胜而母负也。
水有火,火有金,金有木,木有土,土有水。如壬中有丁,丙中有辛,庚中有乙,甲中有己,戊中有癸。
干备而禄备,命成而财成,身有地而官行贵贱,自此而见矣。干为天禄要正气而有地备足贵扶之类支为命,纳音为身,身命顺旺财在中也。又能先论纳音轻重,而分干禄命财,更身有命则贵可知也。
禄为君子之性,命为定性,身为用性,时纳音为居性。言性则可至于命禄主贵,故为君子之性,支为定局,取其属以见人之定性。纳音主财能器,为用性也。有时则三元之气备,所以见人居止动静,情性也。
贵气无地贱生贵中,本贱有时贵生贱内。本于日时土旺相保和却得贵气来,时上衰败始贵终贱。四柱落在贫贱气中,而时运在旺方逢时之贵气,贱中反贵
贵绝处观殃因贵贱中亡,贱临贵鬼旺贱向贵中死。贵备之气至绝处,更带鬼,虽贵人死于终贱,主本贱临鬼旺而有鬼气来承,虽贱而后亦贵。
支干太和而塞,夫妇失时而凶。五行支干纳音专位,相和则蹇剥如甲子逢己,巳在秋生,又见甲午冲命两金克己巳木也。
三元有地而贵,四柱递合而崇。三元俱有用得地,必富贵清显,胎月日时交互相合而朝命,即是崇贵相辅清显之命也。
真假邪正
变通拙而蔽于神,执一明而瞽于众,辨明真假消息盈虚。阴阳无形为道至妙,须在智识变通为比,察观真假消息盈虚,则灵于神明。
守位则正,失方则邪。如甲寅乙卯在亥卯未乃得正体,若居巳酉丑之方,谓之失位,他皆仿此。
阴生阳死,逆顺相因。甲气申方,乙绝酉位。四时一阳生六阴死,然阳道行左,阴道行右,如甲乙皆木也,甲阳生亥而顺行,至午则死。乙阴在午而逆行,至酉为绝。
子为天正,岁时始于一阳。寅为地首,阳备人兴于甲。建子之月一阳生焉,是为岁首,则一日建子,子时当为一日之首。建寅之月草木甲拆则阳气备岁时兴,建寅之时则人兴,寝日事始非天道之始为地首矣。
天左中而左吉,地右半而坤乡。太阳法天,正月自子左行,至六月在未,未小吉也,以是子为天正也。月建法地,自正月建寅,至六月在未,未坤之境也,而天地异见而至同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