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精纪

五行精纪 - 第 45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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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以登明足艶,太乙多淫。
登明亥也,太乙巳也,亥为入夜之时,巳为迎日之时,故女命而得亥多者有资质,巳多者为色慾。
木盛则妖妍,水澄则清洁,金多夭折,火致刚强。
女命得木多者,窈窕而妖妍,姿质瘦长,得水多者,宽量而清洁,盖水形濶大,又为澄静之物。金多则情意躁急而夭折,主性刚脆,火多则志意决烈,盖火性炎勐也,土多则足田园厚财穀,妇道煇煇,母仪汪洋,盖土性厚德能载也。
负天月二德,则霞帔金冠。
天德阳之德,正月起自乾卦前一辰,亥上顺行,月德阴之德,正月起自坤卦之后一辰,未上顺行,女子命中得之全者,有郡邑之封也。不全者富旺其家。
得禄命身三财,则夫荣儿贵。
岁干所尅曰禄财,岁支所尅曰命财,纳音所尅曰身财,其三财所属之五行,在命中,一则不乏,而得之全者,夫必荣,儿必贵。
切嫌者阴刃妨害尊亲,最忌者纯阴不宜子息。
禄后一辰曰阴刃,男得之妨妻族亲,女得之,妨夫族亲,又女命年月日时支干俱属阴,又生五月之后,十一月之前者,乃阴极而阳不生,是为纯阴多而无子息,盖独阴则不成,独阳则不生。
骨髓破殃罗内外,荐枕星招涉是非。
骨髓破,亦名白衣杀,得之者,刑及内外二族。荐枕星,乃冠带也。得之者,一生多涉是非,惟言女子,不断男命。
鸳鸯惮于见水,倾国倾城。
凡三支三干,凤凰、麟阁、凤治三格,在女命,则变为鸳鸯杀,应其为人淫秽不廉,命中又见水多,则主风尘多艶质。
花钗与桃花相犯,朝雨暮云,贵人共天喜,争窠穿垣蓦牖。
命前一辰为花钗杀,后一辰曰桃花杀,本主上见之全而不偏,是为同犯,主为倡优之人,如得地三奇者,不在此论,天乙住处曰贵人,旺气住处曰喜神,本主上带之,而又同宫,谓之争窠,主为淫奔之妾,如得落空亡者,不在此论。(并壶中子)
官鬼旺于贵垣,凤冠霞帔。
女人推命贵神一者为良神,若【丛】杂合多,不尼即妓。(神白经)
稍加卯酉二时生,若免堕胎当克子。
妇人若犯卯酉二时生者,多主堕胎克子。
日时勾绞亦难胜。
女命不宜日时犯勾绞,有【繫】绊意,恐生产难,不然子多挂绠生。
蛔花又遇双鸳合,杂见贵人真妓才。
桃花杀者,却冠带是也,命犯桃花杀,又双鸳合如两己合一甲,一甲合两己之类,又遇贵杀,是杂娼妓命也。(沉芝源髓)
孤莺舞时真寡妇。
孤莺杀歌:水火逢蛇大不祥,金猪何必强猖狂,土猴木虎夫何在,时对孤莺舞一场。(理愚歌)
凡妇人犯逆食杀,绝子,贵人同空亡,主风声。(广录)
并释男女命例
【夫妇位】(妾位附)
妻位者,以己身纳音所克者为之,若在有气之乡,主得妻贤明婉淑,终身相保,假令甲子金人,以木为妻,二月生是,余准此,若在死墓无气之乡,则主所聚狠戾恶妬,或即频妨克,假令甲戌火命,以金为妻,十一月十二月生,值妻死墓之月,余准此。
夫位者,以克我者为夫,若夫在旺相有气之乡,则生得贤夫有官爵,终身和睦,假令甲子金命人,以火为夫,五月生逢火旺,余准此。若夫位在无气墓绝之乡,主得**凶悖之夫,或即其夫抱病,或有妨克,假令己巳木命,以金为夫,十二月生金入墓,余准此。妾位者,以妻命所克者为之,谓木命人以水为妾之类,若在旺相有气之乡,主有好婢妾,存心忠良,不相克害,若在无气绝木之乡,及落空亡者,主无婢妾,纵有,心怀异志,或抱疾患,或多逃亡之类。(三命钤)
凡女命及男命,本年帮生日者,一嫁一娶。须是男生日不在妻财死墓绝处,女生日不在官鬼死墓绝处,各不带劫亡羊刃者,方用此法。(广信)
寸珠尺璧云:女命克日者,一嫁,有吉神者,命妇。
【妨夫妇】
木命逢牛鼠,金人忌马羊,水土逢鸡狗,龙蛇火命当,夫妻如幸免,头男头女亡。
【望乡杀】
金命鸡猴是,火人蛇马乡,水土生猪鼠,木虎兔难当,男人若值此,三度作新郎,女人逢此者,三度作花娘。(广信)
【狼籍杀】
猪羊犬位春三月,蛇鼠龙人夏不中,寅午卯生冬月是,申酉丑人秋月穷。
假令戌亥未人正月狼籍,二月八败,三月大败。百忌【曆】,以正月为大败,二月为狼籍,三月为八败。
【绝房杀】
寅申巳亥七月生,子午卯酉十二神,辰戌丑未仲春月,绝房男女堪亲。(三命纂局)
百忌【曆】云:绝房凶杀法难圆,十二支从月上呼,男害妻儿兼父母,女伤夫主及公姑。
面前见害,琴瑟不调。
见生巳,见六害,而行年大小运又遇之,其年必夫妻不和,所以言面前见害,谓行见,为面前也。
阴惆阳怅,亥来子上妨夫,夹角夹杂,寅向丑边克妇。
辰戌丑未不为惆怅杀,惟阴阳并处,然后有之,亥人得子,乃阴惆其阳,如妻号其夫,故曰亥来子上妨夫,子人得亥,乃阳怅其阴,如夫哭其妻,子来亥上妨妻,不待说而见也。子午卯酉无隔角杀,惟方隅曲处,然后有之,寅人得丑,乃隔角,寡宿则不利妻,故曰寅向丑边克妇,丑人得寅,乃隔角,孤宿则不利夫,丑向寅上克夫,故不待说也。(壶中子)
临官帝旺未为好,早嫁早婚伤亦早,若还相适作夫妻,头女头男须夭丧。
临官帝旺二杀,虽五行壮,男多杀妻,女多伤夫。(沉芝源髓)
凡男于妻绝中生者,不宜生女,生女则丧妻,如甲子金以木为妻,七月生为妻绝也。女于夫绝中生者,不宜生男,生男则丧夫,如甲子金,女以火为夫,十月生为夫绝也,余准此。
论父母位
父位者,以克母者为之,谓如木命以土为父,若遇父在有气之乡,其父必居华显或得父祖庥荫,名望升达,假令戊辰木命人,以土为父,十一月生为旺乡,若居无气之乡,则主其父不利,或幼失尊长,或父抱疾,终当孤立,假令丁卯火命人,以金为父,九月生为衰乡,他皆彷此。母土命,以火为母,五月生为旺乡,若遇母位居墓绝之乡,则主幼失其母,多病患,或母性恶戾,假令壬申金命人,土为母,十二月生,为衰乡,他皆彷此。(并三命钤)
胎气同柱,当有异母,月干相逢,须依二父。
受胎正在受气之地,而与日时支干同者,当食二母之乳,月干年干相逢而同在父母生地,当依二父。(鬼谷遗文)
伯叔位者,以其父同类推之,谓如金命人,以木为父,则以甲为伯,乙为叔,若遇伯叔在有气之乡,则主有足智略聪明伯叔,假令戊辰木命人,用土为父,以戊为伯,己为叔,五月六月生,戊在午,己在未,仲夏土乘旺气,诸准此例,若遇伯叔在墓绝之乡,则主叔伯别异不亲睦,假令己巳木命人,用土为父,以戊为伯,己为叔,三月四月生,戊在辰,己在巳,季春土「入」墓,孟夏土绝,他皆彷此。
兄弟位者,取己身同类推之,谓如木命人,以甲为兄,乙为弟,如推伯叔法也,若遇兄弟在有气之乡,则主有孝友兄弟,终身和睦,假令丁酉火命人,以丙为兄,以丁为弟,五月六月生,丙在午,丁在未,夏火乘旺气,余准此,若遇兄弟在衰病之乡,则主无兄弟,纵有多疾或常隔越,假令丙寅火命人,丙为兄,丁为弟,七月八月生,丙在申,丁在酉,孟秋火病,仲秋火死,余彷此。(三命钤)
寸珠尺璧云:凡月带刑冲破杀者,主兄弟不和,并无力。

第卅卷
论子息位
子位者,以妻命所生者为之,谓如木命人以金为子,若遇子位在旺相有气之乡,则生有聪明忠孝之子,光显祖宗。假令甲子人以火为子,五月生火乘旺气,余准此。若是阴命人,定子位,并以所生者为子,如木命人,火为子,他彷此。其吉凶休咎,皆如前法夫命推之。
欲知子之性情,各以五行推之。木命人以金为子,主其子性怀廉正,刚烈自用。火命人以水为子,主其子性谦和,守恬澹,扶高接下。土命人以木为子,主其子仁慈忠孝,柔顺谦和,宜少不宜老。金命人以火为子,主其子性多贪婪,心中虚妄,逐利胜己,有始无终。水命人以土为子,主其子缓慢凝重,沉静耿介,老而有福。并以五命各在有气之乡,若在休墓之所,则反是也。(并三命钤)
凡男命以生时为子,以克我者为子孙,若四柱内无鬼,名曰局中无子,却看生时在何地,如木命人以金为子,若局中无子,而得申酉巳时者,必有子也。名曰子乘旺气,若金死于子,绝于寅,即无子也。
天元变化书云:以时取子,如丁巳土人,壬寅月,己亥日,己巳时,寅亥俱是木,又时中见木,必多子,如丁巳人,庚戌月,壬申日,己酉时,金多则无木,又时上无木,必少子,余彷此。
凡命以时之纳音,推子之数,水一,火二,木三、金四、土五,有气乘时,则倍数言之,无气背时,则减数言之,有不依数者,在五十后,祸福方定也。
凡男命犯局中无子,又时不在鬼生旺之乡,却支干与年合者,但只生女得成,子不育也。或即生而夭丧者多矣。古诗云:哭子带刑死位傍,子多复是少年亡,忽若支干并德合,只宜养女得成双。假如一员郎,癸未年,癸亥月,丙辰日,戊子时,得局中无子,又在官鬼死地,却戊与癸合,故生女多,子皆不成。若见甲子则一生无子也。又有一玉牃,癸未年木,甲子月金,辛卯日木,癸巳时水,是局中有子在死地,时在官鬼长生之地,故生数子,而女少。又有一郎官,庚辰年金,壬午月木,戊寅日土,辛酉时木,白虎临庭下,不慈,五十六不禄,儿女俱无,此格大妙,可详推之。
寸珠尺璧云:凡命犯亥子多得儿,巳字多得女。
凡人命时带年冲,克子。时带年刑,克子。时带年破,克子。
时带年害,克子。时带年刃,克子。时带年劫,克子。
时带年破,克子。时带年元辰,克子。时带年空亡,克子。(重者绝子)
时带自刃,克子。时带飞刃,克子。
时坐华盖,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