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证释-清-陆宗舆 - 第 16 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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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仅以一物名之,凡有名者,皆合于太极;不问其为物、为事、为道、为器、为形、为神也;苟可言者,必自太极始;有行有守者,必依太极以行以守之也。盖太极之为道也,道之为一阴一阳也;无能外阴阳以生成,故无能离道,亦无不合于太极也;虽然,太极固自生成者;人之生成中,而不克明太极之道,则为忘生之本;圣人乃以教教之,使明其生;而易之义于是见也。
故易之溯太极,为制卦也,为以卦寓其教也;卦之所象,事事物物,皆道之所在;亦太极之所运行,无他物也;二气之消长盈虚,以成天地间之生成变化;而易象之以示人耳,是易之教,尽在太极中,天地万物原在太极中;故易不得外之以为教,人之求易之明,而不从太极始,将何以见易哉? 故传曰:「易有太极」,其一语也,郑重之矣!
伏羲八卦所自始,固溯源太极,而合乎河洛二图者也。河图以天地合化,生成五行;已分四方,即四象也。洛书以五行生变,而为九宫;四方之外,加为四隅;遂分列八方,即八卦之象也。中五者,太极本位;九宫名太乙本宫,太乙虽在中央,而以时行临于八宫;故九宫皆有太乙至临之时,而八方皆受太乙之气;八卦之象亦然,由四象而分为八卦,虚其中以位太极;太极虽无象,其位固在;而其气运行于八卦,则八卦皆太极之象;分则为八卦,合则一太极;此天地自然之象数也。
太极何以无象? 则以易之重在变,而推其用,故隐其体;以体为先天,非如后天之有形也;太极之为太极, 言其气之如是行,生化之如是成;不可以物拟之,故不象之也。然太极之气,无时不在;所行之道,无地不至;其所生化者,自物见之;故列八卦,即有太极;太极自存八卦之中,见八卦即见太极。犹道不可见,而以德见之;神不可名,而以形名之。
先天者,丽于后天;道者,存于器;得其一,则知其二;不待别求之也。故八卦之位虚太极,而八卦之用,皆太极之用也;以太极有名无位,有位无象;故易有用无体,非无体也,见用即知体,体在用中也;传所谓:「神无方,易无体」者,即此义也。神者,指太乙之神;无方,无定方也;言太乙虽居中宫,而周行八方无定也;易无体,则极之不显其象,而其用存于八卦;不独八卦、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、皆有所用,皆太极之用也。用见而体藏,故曰:「无体」,后人不明此义,遂不解「无体」之谓何也。
夫天地之大,为神者一,为形者万;为体者一,为用者万;故有上下道器之殊。太极体道而用神,为名可名,而物不可拟;合之则一,分之则万;皆此太极也。如:合天地,一太极也,而天地间万物皆有太极在;道,一太极也,而天下万物皆有太极在;太极不可得而象者,恐象之而人疑为物也;故虽有太极之图,祇可视为虚拟之象,不得认为一物也;不得为物,而物皆有之。
故易卦不列太极,而全易卦爻皆存之;伏羲一画开天,岂非以一拟太极哉?则凡卦爻,莫非自此一来;固莫非太极之象,何事再象之乎? 通者迖之,执者昧之,观八卦之象,固无在而非太极,视人之能见得否耳。
伏羲八卦讲义
宣圣讲义——孔子
伏羲画卦。始于太极。已见前讲。所画八卦者纯本太极阴阳并行之象。
及河洛五行九宫之图者也。太极之阴阳两仪。非同等同类各据一方者也。
非守位不移者也。非分行不侔者也。其生也有序。化也有次。交也有多寡。行也有往复。一消一长。一降一升。非划然两截也。一盈一虚。一错一综。乃合而有得者也。
故自阴之始。至阴之终。阳之消。至阳之息。皆递为加减乘除。
而象其气之上下往复。皆序为东南西北。而分其数为奇偶盈虚。
故其名有等。位有级。类有大小。象有经纬。以成其变化。而赅天地万物之始终者也。
故两仪递分为四。四象递变为八。八卦于是成象矣。合之河洛亦恰同。
河洛之图。由天地之数成五行。由五行之位变九宫。五行除中央则仍四象。九宫除中央则仍八卦也。
中央者太极也。八卦以中央为虚。故列八方而虚其中。实则中央太极仍自在也。
八卦之象。本于太极。合于河洛。而象天地万物之生成变化者。生成无尽。变化无穷。八卦之用亦无垠也。
易传曰神无方。易无体。此即指八卦之虚中位也。
中为太极。元气周流。主之者神。行无定方。太极为体。八卦成用。太极既虚。故曰无体。
此八卦既立之后。用其变化。而至无尽。虽曰无体。体见于用。犹神之无方而无不在也。
夫伏羲作卦之始。初无文字。卦象则象形之字也。其命名也。即象物之名。
故 为乾象天。即天字。天之古文。即如 卦之象。象阳气之聚于上也。
为象地。即地字。象地之形。地成于山水。其左为山。右为水。后人其状为地也 离为火。即火字也。火为旁实中虚。如 后人变为火字。或作 。仍 象也。
为坎为水。即水字。象水之形。后人变为 。仍 象也。
为震为雷。象天下之电光流照。即雷字也。后人变 。仍 象所化。
为艮为山。象山在地面。高出于土。即山字。后人变为 。有作 者。仍 象也。
为巽为风。又为木。象风行天空。木枝叶分披。后人变为 。或 仍 象也。
为兑为泽。象水之在泽。如湖沼之类。后人以其从水出。变为 。象水之潴。而后流之意。又为说言。象舌动而口启也。
此皆最初之字。象形者也。虽以去古久远。迁变已多。不尽相同。而其意仍在。且坎离二象。仍如初也。
坎之水。离之火。其象既似。其数亦同。则一览可知者矣。
因水火二者。阴阳之枢纽。天地之运用其自然之象。永古如斯。则字象亦不变也。况八卦明气与数者也。
气有阴阳。数有奇偶。故天为阳奇。地为阴偶。其所生者阳则奇。阴则偶。亦如之。
而阳卦多阴。阴卦多阳。明阴阳必交互而后见其用也。
所谓自然之理。自致至焉。不假人为者也。
试观八卦之名及其字。即可以知其数与气。其符合者。纯自然自在。非圣人所为也。
八卦之气数。生化之所系。皆自四象来。
如乾与兑。太阳也。坤与艮太阴也。
坎与巽。少阳也。离与震。少阴也。
阴生阳。阳生阴。二气周流。循环无穷,其数则有先后。其位则有上下。
属于阳者。近天而数奇。属于阴者。近地而数偶。
天地者阴阳之总枢。故乾坤为父母。水火者阴阳之大用。故坎离为枢机。此四者居四方之正。
震巽艮兑者。阴阳之变化。消息盈虚终始之事也。故四者在四偶。以辅翼其生化。而变通其气数。此卦之有八。为天地万物之总象也。
夫伏羲作卦。以象明气数生化者也。而生必有始。化必有终。有其气。则有其物。有其数。则有其类。天地至大。万物至众。而约之于八卦。
其所象者简。而所推者繁。所举者易:而所变者多。则由其用之不穷也。天地一阴阳也。万物亦一阴阳耳。故万物虽生化无尽。不得外于天地。即不得外于八卦也。
八卦之始终可得言也。而变化不可测。八卦之名物可得类也。而迁移有无穷。此所以名之曰卦。
言以一卦万。以简御繁。以易御众。其为德不二。故能成其大也。此就八卦之名类气数略言之耳。
伏羲八卦。自象言之则包举天地万物之象。自数言之则纳天下之数。自气言之、则通二五之气。
其设象有物。制卦有则。物者天地生成之物。则者河洛太极之象。故卦有大小。地有方位。行有次序。有往来之度。有变化之形。有奇偶对待之数。有阴阳分合之情。
故卦有名有义有位有时。有交合之类。变易之事。虽简而不遗于物。虽繁而不乖于道。此其本于自然。成于固有者。非作者有意为之也。
如八卦之气数。与河洛太极之图合。自分阴阳。自成上下。
乾为天而居上。坤为地而居下。此天地自然之位也。阳从天下。阴从地上。阴阳上下。天地以交。生成乃见。此河图之象也。
生成之数。首水次火。水以阴藏阳。火以阳包阴。水则润下而随阳升。火则炎上而随阴降。阳左阴右。
故离东坎西。以象日月。日为阳则东升。月为阴则西出。其象亦天地自然者也。
天三生木。则阳气切生于阴。阳在天为风。在地为木。风行于空。木生就上。故震在东北。
巽在西南。阳息则阴消。阴虚则阳动。亦天地之气自然分合也。
地四天九。金以生成。金藏于山。而耀其质。含英则静而居地。飞光则动而近天。
山乃厚藏。阳因阴用。泽乃流润阴以阳耀。故艮为山而居西北。以附于地。
兑为泽而处东南。以丽于天。阴阳自分。方位以异。亦天地万物自然之象也。
阳者从阳而乐交阴。阴者随阴而喜顺阳。
天地既立其枢。六物因之而定。水火既分其用。四象由之而行。
风雷震于东西。以成寒暑之令。山泽列于南北。以见生化之机。
此八卦之方位有所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