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冒 - 第 7 页
- 第 1 页
- 第 2 页
- 第 3 页
- 第 4 页
- 第 5 页
- 第 6 页
- 第 7 页
- 第 8 页
- 第 9 页
- 第 10 页
- 第 11 页
- 第 12 页
- 第 13 页
- 第 14 页
- 第 15 页
- 第 16 页
- 第 17 页
- 第 18 页
- 第 19 页
- 第 20 页
- 第 21 页
- 第 22 页
- 第 23 页
- 第 24 页
- 第 25 页
- 第 26 页
- 第 27 页
时辰章第二十四
时,由四时之相推而成年也,辰,犹五星之次编周天也,以昼夜效寒暑,以朝暮譬春秋,按六气成八刻,而呼吸之内,皆时辰所司也。
(十二时为一日,三十日为一月,十二月为一年,三十年为一世,十二世为一运,三十运为一会,十二会为一元,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。但时刻改于须臾,迁于呼吸,其权司只在一日之内尔。)
其要唯推长生十二法以应用神,然爻神与时冲合,则但有冲合之名,而无深中,能应日内之吉凶,弗应日外之休咎也。
(如午建己巳日占临产,得姤之鼎,胎空身动,理应当日申时可育,谁知亥子绝于巳日,且实其空,至次日申时方产,可见先求日而后求时也。)
是故其为力曰近、曰轻、曰小、曰速,其为象曰卑幼,故传曰:时辰司顷刻之权也。
月破章第二十五
物以时而消息,则五行之衰旺亦然。夫建为六气之正,破为六气之反,以用处正,名为月建,犹乘时而驾也;以用处反,名为月破,犹违时而戾也。
(阳正阴反,阴正阳反,如巳月巳为六阳之正,则亥为六阴之反,于巳则得时,于亥则失时也。夫人生五行之中,不可违时,违时则困,是故君子审进退盈虚之理,兆如悔吝,宁守其困,卜如否臧,宁守其常,求如少遂,莫若待时,所谓居易以俟命也。若背而驰焉,躁而求焉,宁有幸乎?君子审于建破吉凶之象,而困亨之道得矣。)
是以生之不长,扶之不起,实如虚,有如无,为我援而无赖,为我忌而弗伤,在伏则不露,在变则不权,名之曰破,而无所施用也。
(爻神若逢月破,纵日辰动象变爻生之,亦不能昌,纵在变爻,不能生克动爻,主在伏象,不能现为卦象,乃失时无为之物也。)
唯值日则能实其破,后时则能补其过,若与鬼动,吉而不吉,凶而愈凶,以白虎杀神加临尔。
(大白虎为凶神,合官鬼动者,妄为肆暴,岂非殃乎?值日,如五月子日则谓实其破而不破,后来日辰遇子,亦谓实其破而不破,后来月建遇子,亦谓补其失而不破也。)
旬空章第二十六
空亡之法,轻重有别,或年空,或月空,或日空,或时空,未可概用,惟旬中空为重焉。
(年月时空存其名,独日辰旬空为真。年旬空偶一考之,如己亥生人,自筮寿命,于己未年寅建癸亥日得大畜,当推其七十戊申,乃甲辰旬空寅卯之类是也。)
旬空之法,当审建空、动空、填空、旺空、相空之义,半空、援空、安空之法。
(月建值空,谓建空,犹不空,反有用也;动爻值空,谓动空,不惟不空,反为动也,若日辰来冲,又不为散,反为全动,以其空逢冲实而复动焉;空爻遇冲为填空,若有旺相生扶,乃为填实,若遇休囚伤克,乃谓不全填实也;旺相之爻值空,为旺相空,必以日辰参之,若日辰亦生扶,乃谓真旺相空,若日辰克之,即为克空,若日辰泄其气,即为半空,此皆空而有用也。半空即上文所言;动爻日辰来生空爻,乃谓援空;日月动爻皆不来克空爻,乃谓安空,此皆空而不死也。)
破空、绝空、真空、克空、伤空之戒,凡十有三法,此旬空之秘也,然后分好恶轻重而考其吉凶焉。
(月破值空,谓破空;绝于月为绝空;春土夏金秋是木,三冬知火是真空,若辰戌丑未月,又以水为真空,盖月建来克,便为真空。所以破绝真空,皆系于月建之上,得一日辰或动爻来生,即成克空,轻于此也;如日辰动爻或一来克,即谓伤空,重于此也,是皆所戒之空尔。大抵旬空秘要,在日月动三象考求,日月为最,动爻次之,克倍生扶则重,生扶倍克则轻也。)
是以空于忌则吉,空于用则凶,故求事之成,财之得者,不可遇之;欲其来,求其有者,不可遇之;占久不可空,占在不可亡,此六者乃空于用也。
(如谋望,世空,我求不遂,应空,彼意不偕之类。)
凡事之将避焉,将弃焉,将脱焉,将绝焉,将欲其不在焉,此六者乃空于忌也。
(如占避祸,鬼空则可避;如占脱役,鬼空则可脱之类。)
盖空居变爻则无司,空在伏爻则不现。
(变爻若空,不能生克动爻,故曰无司;伏神若空,不能透露卦象,故曰不现。)
空居六亲称其用,空临六神较其事。
(六亲谓财官父兄子,补遗曰:财空富而厚,官空贵而不荣,子空儿女必伶仃,父空屋室还衰败,兄空则弟兄少力。法曰:青龙空亡怀虚喜,朱雀空亡讼自已,勾陈空亡田甚芜,腾蛇空亡妖不起,白虎空亡丧服橐,元武空亡盗贼弭。)
世应空而分彼我之求,内外空而分新旧之基,间身空而分人己,阴阳空而分男女,出现伏藏空而分远近,五行旬空之则,是学易之模范也。
(中人强弱忌间空,祸己有无喜身空,男人阳空则弗出,女人阴空则防疾,非谓男女空而弗分阴阳也。近事忌出现空,远事忌伏藏空,非谓出现空而伏藏不空也。)
日冲章第二十七
日冲安旺之爻为暗动,日冲静衰之爻谓暗破,空爻遇冲谓之实,动爻遇冲谓之散,凡有四法,此日冲之要理也。
(如辰建卯日,坤酉子孙,谓之暗动,即半动矣;如午建酉日,离卯父爻,谓之暗破,即半碎矣;如午建戊辰日,乾戌世空,谓之全实;亥建戊子日,艮午父空,谓之半实也。如动爻遇日辰相冲,苟非月建,则谓之散,及动化冲亦散,或他爻发动来冲,若彼强我弱皆散。夫散,犹空也,则全无矣,纵有生扶,不可救药。)
其为墓冲、胎冲、克冲、绝冲,亦有四法,此日冲之分称也。
(辰戌丑未为墓冲,不论旺相休囚,静遇为暗动,空遇为填实。子午卯酉为胎冲,旺相则静为暗动,休囚则静为半散,空为半实也。如子酉之日,来冲午卯,虽旺相亦为克冲,其吉但得十之七矣。寅申巳亥为绝冲,纵旺相,静不能为暗动,空不能为全实,盖绝冲与克冲同也。克冲有三,子酉之日为克冲少轻;申亥之日克冲,绝而又克,故重也;寅巳之日绝冲,又重于胎克冲尔。)
其暗动,或临于元神,或临于忌神,或临于用神,各随其处而用之,若仇忌两发,而元神值暗动,犹得绵续生生也。然为吉凶之力则半,迟速之报则缓,灾祥之应则暗,如萌如窟,若启若击,用而喜之,忌而恶之,其机如此。
(暗动之力,不及动爻之力。)
岁时之冲则不然,盖年用远而不言冲,时用近而不言破,是以日月之冲,非远近之比尔。
遇时章第二十八
吾闻用神得令则吉,失令则凶,理之常也,然有当时后时之用,岂可执一而论哉。
(得令失令,言其常也,事在后期,则勿执时令。)
故占于此月之得,此日之得,则用神当时为吉;若彼月之得,彼日之得,则用神当于彼时之令吉焉。盖夏月出而冬月入,水用为嘉,亥日问而巳日求,火用为善。
(补遗曰:冬藏夏货,宜巳午之财爻;秋放春收,喜卯寅之妻位。如寅建辛亥日占丁巳摇会,得节之中孚,巳财绝于亥日,兄动夺之,理不应得,然丁巳财当以丁巳日求之,而甲寅旬子兄值空,是日果应得会,可见遇时为卜筮之要。)
夫用神得于此时之令,则失于彼时之司,得于彼时之司,则失于此时之令,吉凶相胜,可不深辩乎?若随常之问,恒远之求,即当以占时用神得令失令而定灾祥,以其无时之可据也。
独发章第二十九
吉凶之应,鬼神之情,必兆以动而告我也,是以卜筮之道,求用象为枢机,而察动爻为情状。
惟一爻动而五爻之不动者,五爻动而一爻之不动者,事应之来,不验于用神,而验于卦象也。是以一爻独发,其占九六,一爻独静,其占七八,则由志动而鬼神知,鬼神知而吉凶生,吉凶之生由于动,所以重于动而轻于用也。
(大吉大凶,虽不系于独发独静之爻,然鬼神之情,常显机于此。)
夫占事之法,不可舍用神而求动爻,间有事验于动爻者,如占行人得甲子爻动而甲子日至,占病人得丙子爻发而丙子日亡,避火,遇甲午官兴而是日遭回禄,求名,遇丙戌父动而是岁反登科。
(酉建甲子日卜子归期,得夬之大过,月建子孙,是月应至,卯冲酉子,宜在丁卯日到,而当日甲子即归。午建己巳日卜妻病,得大畜之小畜,月破妻爻化绝,应在当日即亡,后待丙子日而死。未建戊午日占家宅,得乾之小畜,本应火灾,庚午壬午不应,至甲午日而回禄,以夏至后先壬而后甲也明。壬午年巳建甲戌日占功名得剥之晋,常法以子午卯酉乡举,后因鼎革,改丙戌而发乡科。以上皆验于独发,故虽不离用爻,而亦不执用爻也。)
如求财遇否之临而占八,乙卯日而得财。访友遇遁之节而占七,壬申日而会友。尚有己巳之静而应于他卯日者,亦或验之也。静而独发,以值以合,动而独静,以值以冲,然必杂取用神忌神而当其爻象者则信无失矣。独动独静之法,则犹古昔之占验云。
(如寅建己亥日占求财,得否之临,卯财长生,兄破不克妻爻,主应有财,不得于癸卯而得于乙卯者,日值干支财也;未建丙午日占访友,得遁之节,应爻在壬申,是以壬申日遇;巳建乙丑日占子归,得睽之咸,而应丁卯日至。盖一爻之静,不惟验于相值,亦验相冲;一爻之动,不惟应于相值,尤应相合,决日之秘,仍看用爻。)
或曰,独发独静,止为吉凶告兆也。如求财遇财旺而有财,求官遇官旺而有官,行人遇用神生克而定其迟速,病人遇用神衰旺而决其死生,然后以独发独静之爻定其时,则每有验,此为论之中也。
(独发独静可以定时日、察事应,若遂以定吉凶,则须审用爻,不可执也。)
两现章第三十
夫用神之两现,将何主焉?必以其有伤无伤而定取舍也,舍其有伤,取其无伤,则可得一其主也。法所谓用得其用则吉,不得其用则凶,是故舍其无用而取其有用也,若两求之,则吉凶不定矣。
(伤谓旬空月破冲散克伤之类。)
然一动一静之用,犹有别焉,舍静取动,以动为事之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