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证释-清-陆宗舆

易经证释-清-陆宗舆 - 第 8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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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数。而建立天地万物万数之本。以明天下之物。莫不有数。莫非生成于天地。而得其气与数以成其气数。
  自河图言之。则气数者自然成形。自物言之。则气与数皆出自天地。
  
  盖天地亦在此气数中也。未有天地。气数已具。既有天地。气数周流。以成万物。故气数者。自天地以下。莫之能外也。
  今言河图气数溯始于天地。盖自有象言之。即自天地建立以后。而推溯万物生化所本。万有气数所由而已。
  
  图中自天一至地十。为数之根本。亦生成之根源。
  天一生水。地六成之。则言水之生成之由来。以天之一。合地之六。而后水之生成始全。分之则水者得天之一以生。地之六以成。天生地成。是其气之备天地也。
  天一地六。是其数之赅天地也。而水以成。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。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。而土为其中心。故五十在中。水火木金四者。皆依乎土以立也。如一加五为六。故水为一六。二加五为七。故火为二七。三加五为八。故木为三八。四加五为九。故金为四九。土则五加五为十。故土为五十。此数所自合也。
  天之数五。一三五七九。地之数五。二四六八十。生之数五。一二三四五。成之数五。六七八九十。其分也皆五。五则中央之数。中而不偏。动而能和。中和天地之道。土之德也。
  故五行皆以五为其根。皆丽于土以为生。此自然之序也。天数之累为二十五。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。地数累为三十。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。
  二者虽分各半而数异。则即生有形之后。得天者不足。地者有余也。天地之总和五十有五。即二十五加三十。以成天地生成全数。
  为大衍之数而余五。五即中央之数。二气之全。五行之本。为天地数之妙用。即河图之中。天地之心也。明此五数之妙用。则通天地之数。直见天地之心。而万物生化之序。无不明矣。
  故一至十者。天地生成之数根。而五者。天地生成数之中极。此河图四列各数。而独以五十建立中极。其旨趣之微妙。有不尽矣。
 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。言数各五而必合。始能致生化之用。如一天数也。生数也。六地数也。成数也。二数合而后水以成。
  以合则前数化。新数成。一六既合。天地之气已化。而水乃成。此由数之合也。水之成分。得天之一。地之六。故水中所含者属天者一。属地者六。天地既化。水数乃见。
 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。皆由二气之合也。五行亦有合矣。
  如水与木,木与火、火与土、土与金、金与水。各以其合而生化万物。则各以其数之合。而生成新数。故变化至无穷焉。
  然二气之合与分。恒相得。五行则或得或否。如水与火、火与金、金与木、木与土、土与水、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。
  则数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异。其相得也。则生成之。其制害也。则克化之。
  由其数验之可知者也。故天一与地六合。一阴一阳。合乎道也。
  若天一与地二。则不则生成矣。若天一与天三。更无所生成。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。
  故生化之序。必因相得而后合。合则生成之功见。不得则相反。反则变化之数成。
  故天一至地十之数。实包举天下生成变化之数。以至无尽。不可纪极。而莫外于合否二字。
  由是可见天地造化之源。万物生成变化之序。皆在河图中。展转推求。以穷其气数所至。则无不知之。
  如天一地十之数。实数之根。二气者气之本。五行者万物生成之本。皆造化之始基。
  天地人物之原质。由一而二而三。而后万物以生以成。其道固昭昭矣。二者两仪。三者两仪合化五行是也。
  二五构精。妙合而凝。天地因缊。万物化醇。此由三而生万物也。故河图天地之数。生成之本数也。五行分合之数。万物所自生化之本也。
  由其位言之。则按乎天地之定序。南北东西方位。而相得者也。
  故一六以水居北。三八以木居东。二七以火居南。四九以金居西。五十以土建立中极。以应四方而通天地。此地为世界中心。凭之以测天地之生长万物。
  所谓极也。天地之极。即数之中。即五也。
  河图言五十。洛书则仅言五。以五已足赅十。
  十即二五。天地根数。祇存纯数。不必及其余盈。故言五而土之数已足。
 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。其所合也。往往因其生化见之。故一六之合。二七之合。皆孚自然之序。
  而五与二五之十。尤可见矣。若言五则十已见。虽三五四五。仍不失其五。故不必征于成数。而已知土之数之为十五。
  盖以天之五。地之十。合而言之为十五。去其十仍存五。此五数示土已足。其数虽一而内藏十矣。此为言数者所当知也。
  河图之数。以二数合而成一象。故十数合为五。以成水火木金土,
  唯其合也。有变化见焉。以六为成数之始。又地数也。九为天数之终。又成数也。二数实天地之主数。
  故易乾用九。坤用六。乾天也。阳也。坤地也。阴也。阳数用九。阴数用六。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。
  试就河图观之,自北之阳数一始。转东之三。南之七。西之九。与中央之五。其次自然顺行。为一三五七九。是阳数始一终九。九则阳气已极。曰老阳。亦曰纯阳。
  故乾取之为用。再就图之阴数观之阳终则阴始。阳数终于西之九。即交于同方之四。阴数自四始。转而南之二。东之八。北之六。合中央之十。其次亦自然逆行。为四二十八六。是阴数始四终六。以六为至阴。阴气亦极于六。故阴数用六。
  以与阳九相接而正相得。盖以图平列其数观之。阳之数自一至九。阴之数自四至六。自成一环。不待移易。阳气方终。阴气即起。阴气甫尽。阳气即伸。
  阳老于西而阴即始于西。阴极于北而阳即始于北。二者相环相合。以成五行。周流无尽。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。
  而天地以立。万有以生。一切事物。于以循环变化。此则大气自然之序。大道自存之规。莫之为而为。莫之致而至者也。唯圣人则之。而制为易以象其度。
  而因阴阳之尽。知乾坤之用在九与六。故取九六以代乾坤。全易无非由乾坤生。则全易之数无非自九六出。九在易即一。六在易即 。 与 即九与六。
  故卦中有 者。名曰九。如初九、九二、九三、九四、九五、上九、是也。卦中有一者。名日六。如初六。六二、六三、六四、六五、上六、是也。
  人不知九六之来自河图之数。而不明用九用六。与一之为九。 之为六何义。实由不习河图。遂不解九六之为阳阴之主数。阳主九。阴主六。唯河图中已明示之。易虽言九六。未指所出。后人莫能解。故河图者。全易所本。欲明易象而忘河图。宜其惝怳于文字间。而不得圣人取象之旨趣矣。
  河图之数。因阴阳之分合变化无尽。而万物之气数由此以见。全易卦爻皆由此推移转变而来。以象天下万物万事。
  其始则仍是二气五形而已。图中之象虽寥寥。而生化之物不可纪极。不仅此也。就图数之次序。而推及其未来与其过去。则天地未生之前。与世界变迁之例。
  皆可由此数以得之。盖数者推之千万无尽也。加减乘除而已。或分、或合、或奇、或偶、各致其用。用无穷则所生化亦无穷。要在知其用耳。
  乾坤用九六为天地大用。亦数之总纲。由九六而生化者不可纪极。而不外乎中极。
  此图中以五为中心也。试就阴阳各数直列之。一三五七九与四二十八六。两者相偶而加之。其和皆五。此即天地之心。
  为阴阳二数之中极。亦阴阳二气之中和。天以此立极。世以此立枢。万物以此为纽。故并育不害。并行不悖。并生存往复不失其序。此神之所存。道之所见。而为易之中极者也。
  故阳者顺行而奇。阴者逆行而偶。而皆集于中五、以为主宰之区。以行鬼神。而通变化。此所谓位之相得而有合者。以其建中立极。而不失其次也。
  河图言数本乎气。通乎道实天地之精华。自然流露。而垂象于人。以示其例。非偶然所值者。亦非怪诞难稽者。
  圣人则之。而易象以成。言道者之所宗。言数者之所本。即一切方术。亦莫不由是以为推衍之准。实人文所自始也。圣人在世感于天神。而图乃见。图为圣人出也。故欲深究图之妙义。必自圣人所作之易求之。易者依图为象。推衍其用。其例固繁。而其初则河图之所见而已。
  
  
  洛书
  
  洛书歌
  
  戴九履一 左三右七 二四为肩
  六八为足 五在中央
  
  河图洛书。同一数也。而象异。以体用之分也。天地生化万物。自其先言之。则为不易者也。自其后言之。则日易者也。故有体用之殊焉。体者一成不易。示其极也。用者随事而易明其变也。
  天地之大。万物自生。变化自出。体用之间为气数之所至。明其体而后知其本源。明其用而知其变化。
  盖气数同而所以气数不同也。河图者气数之大体。洛书者气数之变化。以不息之德。成无尽之用。此变化之例。有不可尽言。而洛书则举其大用耳。
  洛书之谓象。亦犹河图。生于二气。分于五行。本于天地之数。成于阴阳之类而名一贯实异也。
  
  故河图之数重列五方。而洛书则平列九位。河图之物。阴阳合得。而洛书则互为推移。其象之殊。即其取义之异。其物之别。即其致用之差。由是以合于河图。则体用以全。以证于易。则变化以见。苟非圣人。焉足以明之哉。
  洛书象数。由河图变化而来。其阳数自一而三。方位不变。自七而九。则互易矣。
  阴数则全与河图易其方位。盖阳体阴用。